合同到期不续签,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给补偿吗?
比如甲在2008年入职,合同在2014年11月到期,公司在2014年9月书面给不续签通知,员工有权要求补偿吗?备注合同不符合签订无固定合同要件。 我觉得不用,如果给的话,这跟合同期内解约就没区别了啊 我觉得不用,如果给的话,这跟合同期内解约就没区别了啊 一般都续吧,除非不能胜任或者出差错。 要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资方到时不续签算是合理的最好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样资方解雇就要有充分理由 按说不用赔,但是有点温暖的话就赔个一两个月让人有个过渡 从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么? 劳动合同法
不行的话找本市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来自海角 发表于 2015-12-7 14:36
从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么?
法律上明文规定,只要是劳动者不同意,必须赔,不管是合同到期还是没到期, 你是打算干掉别人还是被别人干掉? 劳动法我不懂,学的全是考试方面的法 黄书黄 发表于 2015-12-7 19:26
你是打算干掉别人还是被别人干掉?
就是问问,办公室走了1个,是n+4,突然想问问。经济不行,得小心了。 黄书黄 发表于 2015-12-7 19:26
你是打算干掉别人还是被别人干掉?
就是问问,办公室走了1个,是n+4,突然想问问。经济不行,得小心了。 n+4的意思是比你高4级岗位?看你公司情况,如果是外企多少会补偿点,私企就算了
n+4,这老板很厚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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