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书黄 发表于 2021-5-22 13:27

磊们研究过新版的《民法典》没有

打算有空看看,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的,
要不请瓜大律师提提重点,来个普法讲座吧。

煎蛋 发表于 2021-5-22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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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买起学习学习!

微震天 发表于 2021-5-22 20:23

怎么说好,形式主义,比如说,一个地区有王致和,六必居,狗不理,全聚德,都很好,老字号,有传统

但是来个新市长,新市长说,我们有这么多好吃的,得成立一条小吃街,让他们全搬过来

于是他们全搬过来了,小吃街成立了

还是原来那些东西,非得集中在一起

汉族人的特点,秦朝时候就得大一统,各过各的就不行

黄书黄 发表于 2021-5-22 20:47

微震天 发表于 2021-5-22 20:23
怎么说好,形式主义,比如说,一个地区有王致和,六必居,狗不理,全聚德,都很好,老字号,有传统

但是来 ...

至少查起来方面了吧。

微震天 发表于 2021-5-22 21:18

黄书黄 发表于 2021-5-22 20:47
至少查起来方面了吧。

对于专业人士,想吃什么,就去哪家吃,没有问题

对于非专业人士,你想吃什么,自己也搞不清

黄书黄 发表于 2021-5-22 21:21

微震天 发表于 2021-5-22 21:18
对于专业人士,想吃什么,就去哪家吃,没有问题

对于非专业人士,你想吃什么,自己也搞不清 ...

难道没有多部法律里面互相矛盾或者量刑不一的情况,编纂法典的过程也是在理清标准、统一口径,堵塞一下以前的漏洞。

微震天 发表于 2021-5-22 21:58

黄书黄 发表于 2021-5-22 21:21
难道没有多部法律里面互相矛盾或者量刑不一的情况,编纂法典的过程也是在理清标准、统一口径,堵塞一下以 ...
你说的恰恰是问题所在,由于匆忙上马,反倒产生了许多矛盾和漏洞

没事,每年用修正案慢慢修改吧,最高法是来活了,想杀XX的心都有

放卫星不是一件好事

黄书黄 发表于 2021-5-22 22:12

微震天 发表于 2021-5-22 21:58
你说的恰恰是问题所在,由于匆忙上马,反倒产生了许多矛盾和漏洞

没事,每年用修正案慢慢修改吧,最高法 ...

所有法律法规条纹的发布都免不了有点问题需要后续订正或再出权威解释,尤其是初期编纂。不过法律业本来靠这吃饭,漏洞和问题出现的多是不应该的。

微震天 发表于 2021-5-22 22:22

黄书黄 发表于 2021-5-22 22:12
所有法律法规条纹的发布都免不了有点问题需要后续订正或再出权威解释,尤其是初期编纂。不过法律业本来靠 ...

关键是原先好好的,你非得学人家,完全没有必要

这个人要是长得不行,一身名牌也是土鳖

完全不理解这是谁出的主意,关键是还信了,非得整这一出

历史上有名的法典,最出名的莫过于汉谟拉比法典了,太早了,没法比,然后拿破仑法典,人家功成名就,名气也大。罗马的十二铜表法,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还有《德国民法典》

反正这东西徒有其表,实际意义不大

小明 发表于 2021-5-22 22:43

一个典字,高大上啊!

微震天 发表于 2021-5-22 22:52

小明 发表于 2021-5-22 22:43
一个典字,高大上啊!

抓住重点了,精髓所在

专业的事儿还是让专业的人来做

您老人家没事斗蛐蛐去吧

黄书黄 发表于 2021-5-22 22:53

微震天 发表于 2021-5-22 22:22
关键是原先好好的,你非得学人家,完全没有必要

这个人要是长得不行,一身名牌也是土鳖


这就难说了,所谓砖家叫兽院士等等,才不配位的必然不少。再加上最高等级的集体工作, 有几个挂名的,有实际负责的,下面各有厉害,互相牵制,这拨做的事那拨反对就是不给某权威面子,不如一起哈哈哈皆大欢喜把事情办了,挥挥手功成名就。

微震天 发表于 2021-5-22 23:36

黄书黄 发表于 2021-5-22 22:53
这就难说了,所谓砖家叫兽院士等等,才不配位的必然不少。再加上最高等级的集体工作, 有几个挂名的,有 ...

呃,大家一起东成西就

微震天 发表于 2021-5-22 23:51

做为立法来讲

一直有两种学派,一种是恶法亦法,就是说,法条再不合理,但是只要是通过正常程序的立法,也是法,必须要遵守

还有一种学派就是,恶法非法,就是说即便是通过正常程序的立法,只要法条不符合逻辑性,合理性,那他就不是一个应该被遵守的法条,就应该推翻他

所以说,这种事永远没有结论,无限循环,环形杀手

泡泡龙 发表于 2021-5-23 00:41

微震天 发表于 2021-5-22 23:51
做为立法来讲

一直有两种学派,一种是恶法亦法,就是说,法条再不合理,但是只要是通过正常程序的立法,也 ...

据说法律分大陆法系和案例法系,英美是案例法,我们和德国是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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