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资料进入使馆后审核周期在15-25个工作日,请您留存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备审核期间您需要办理其他业务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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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护照有效期至少距预计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护照最后一页有持照人中文签名,新版护照彩色复印首页即可,护照至少留有2页连续空白签证页,护照不能有任何污损;
2)如有旧护照,须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及首末页彩色复印件。
3)如果父母有良好的出国记录,请提供父母护照彩色复印件及所有签证页彩色复印件。 | | |
| 1)3个月内两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不接受翻拍照片)。
2)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3)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申请人姓名。 | | |
| 申请人亲生父母/申请人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要求将每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学生未满16岁,且没有身份证,可以不提供。 | | |
| | 父母结婚证彩色复印件;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如一方死亡,提供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均提供彩色复印件。 | | |
| 1)全家户口本彩色清晰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与变更页),如果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提供所有户口本;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彩色清晰复印件 3)如果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军官,请提供军官证彩色复印件。 | | |
| 1)18岁以上的申请人,如果户口本上不能显示出明确的三方亲属关系,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彩色复印件,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则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彩色复印件。
2)18岁以下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彩色复印件。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彩色复印件。如果没有独生子女证,则需要去当地的公安机关开据三方关系类的证明,例如户籍证明等!(原件)请见附件三 | | |
| | 1)用学校抬头纸打印,由班主任或相关负责人手写签字,留下手机、座机(精确到区号)等联系方式并加盖学校、院系或教务处公章;(请见附件一)如果学校有自己的模板,可以按照自己的模板提供。 | | |
| 高三/初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证复印件+准考证彩色复印件 | | |
| | 1)由单位出具的中英文对照,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证明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公司红章;
2)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本人信息、职务及收入、证明人职务、手机号,本人及直系亲属不能作为证明人(具体见模板二)
3)私营业主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4)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复印件;正处于退休证办理中,请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办理证明,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 | |
| | 工资卡或者能够反映存款历史的近6个月银行对账单明细原件 | | |
| 由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冻结金额为6万元,冻结到学生回国后1个月以上(银行模版,使馆不退还,存款到期自行解决,不能作为归国保证金使用); | | |
| 房产证复印件、车证复印件、 国债、股票和有价证券均可用于辅助证明资产情况较好的证明 | | |
| | 未满18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由父母双方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在签字旁边写上个人联系电话,委托书为中英文版(具体见附件四) | | |
| | 请完整、准确地填写一份签证申请表格,并由申请人本人和父母双方亲笔签名以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签证申请表格式样本详见附件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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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复印件请保证清晰、完整,均需A4纸张彩色复印。
2)离异家庭,无论是否有法院的判决书,不管孩子由父亲还是由母亲抚养,使馆都要求提供亲生父母双方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现住址及联系方式等,18岁以下学生还需要提供亲生父母双方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使馆不接受一方联系不上的说法。 3) 如果营员父母有良好的出国记录,请提供父母护照复印件和所有签证页复印件。 4) 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随时补交相应资料的权利。 5) 相关证明材料格式样本详见附件,打印相关材料前请删除红色字体部分。 6) 请按照说明根据个人情况准备。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在审理期间,使馆会打电话抽查,请本人和相关证明人注意接听电话,态度和善,如实回答,要与所提供资料保持一致。 |